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磐石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7-09-22 16:42:59 打印 字号: | |
  5月10日,磐石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敲响庭审实质化改革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郭某盗窃一案;

7月12日,吉林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观摩活动在磐石市法院举行;

8月11日,磐石市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示范庭审法槌再次敲响,公开开庭审理苏某某故意伤害一案。

去年年末以来,作为吉林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磐石市法院在磐石市委、磐石市委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磐石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的通力配合下,紧紧抓住改革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现已进入观摩展示阶段。特别是7月12日观摩活动中对孔某某盗伐林木案的公开审理,标志着吉林市这项改革已经迈出实质性一步。

近年来,随着刑事法律的修改完善和刑事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庭审在维护程序公正、实现实体正义等方面的重要性越发凸显。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先定后审、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庭审虚化、形式化等问题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个别刑事冤错案件的公开纠错危及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形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其核心内容就是要强化庭审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作用,全面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保证案件的举证、质证和事实的认定等环节都在法庭上展开和形成。

基于此,从2016年末开始,吉林市两级法院在吉林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磐石市一班人付出了大量努力。

领导挂帅,高位推动。磐石市委高度重视,市委负责人主持召开了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对司法改革提出明确要求。磐石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磐石市司法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为改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党委组织保障。

精心组织,高标推进。磐石市政法系统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强力推动。一方面发挥市委政法委牵头引领的作用,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每家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改革工作专班,形成最大改革合力。另一方面结合中央、省委改革精神,找准改革切入点和突破口,做到精准发力,使改革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探索磐石能突破、吉林能推广、全国能借鉴的成功经验。

完善制度,强力推进。为抓好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落实,磐石市先后制定了《磐石市委政法委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磐石市人民法院、磐石市人民检察院、磐石市公安局、磐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简案快审程序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26项制度。

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确定了先探索如何实现简案快审后实施繁案精审两条腿走路的改革试点工作思路,将近三年来排列前五的故意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容留吸毒等多发性案件,纳入简案快审程序审理范围,同时构建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的繁案精审新型庭审格局。

经过不懈探索,磐石市法院3次试验庭审都收到预期效果。一是实现了三个“查实”。通过关键人证的出庭能够查实案件的争议事实;通过侦查人员的出庭能够查实重要的量刑情节;通过鉴定人的出庭能够查实鉴定结论及程序是否存在瑕疵。二是促进了三个“提升”。通过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有助于提升公诉、辩护水平;有助于提升侦查水平;有助于提升法院形象。三是达到了两个“服气”。被告人因亲历了庭审事实的查明所以服气;辩护人因见证了法官的心证形成过程所以服气。试点的成果,还包括形成了《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的衔接机制》《非法证据的调查程序》《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接受交叉询问告知书》《出庭与交叉询问规则》《刑事庭审人证询问指引》等一批具体操作规则。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法槌已在江城大地敲响,正如改革主导者所期盼的那样,希望它的稳步推进,在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同时,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郭静思

联系地址:吉林省磐石市经济开发区阜康大路299号 电话:0432-65251311 邮箱:6467664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