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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击黑恶 不获全胜不收兵
磐石市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9-02-28 14:29:20 打印 字号: | |
  自2018年2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正义战胜邪恶的号角在磐石大地响彻。作为这场攻坚战的主力军,磐石市人民法院思想上不等不靠,行动上主动出击,谋划上一体推进,立足审判职能,周密组织、精心部署,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加快建设平安磐石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强化政治责任 从思想上找高度

    为切实加强全院上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思想认识,自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以来,磐石法院立即成立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和23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多次强调,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亲自发起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为此,磐石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三年工作规划,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在广度、深度、力度上对扫黑除恶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强调全院干警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等原则,针对我省涉黑涉恶线索“十必查”,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

发挥领导作用 从落实上找精度

    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艰巨又繁杂的政治任务,为使扫黑除恶工作能够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发挥好领导班子的领头羊、主心骨的作用尤为重要。磐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管理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制定了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标、治根、治本”的总蓝图目标,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学习中央、省委相关文件、会议、讲话精神。同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由刑事审判庭庭长负责专项斗争的跟踪、督导、落实等具体工作,副庭长负责联络工作,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成立了以刑事审判庭庭长为审判长的专项涉黑涉恶案件合议庭,并配备了专人负责审判辅助事务,专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制定《磐石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梳理工作任务,研制工作措施,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以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同时还设置扫黑除恶专案办公室,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等设备,在物力、财力上对扫黑除恶斗争予以充分保障。

建规建章建制 从操作上找准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面对全市涉黑涉恶的各项审判等工作,千头万绪总要理出头绪。为此,磐石法院自2018年3月起先后制定了四项工作实施方案,即《磐石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磐石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排查活动方案》《磐石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磐石市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三同步”工作方案》;建立了五项制度,即《磐石市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磐石市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督办检查制度》《磐石市人民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规范机制》《磐石市人民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保障机制》《磐石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操作流程》;设立了《磐石市人民法院涉黑案件台账》《磐石市人民法院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台账》。其中,《操作流程》《督办检查制度》《工作规范机制》等制度,规定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刑事庭,二日内上报市扫黑办及市中院,必须召开庭前会议,庭审后三日内完成合议,十日内宣判,涉黑案件由院长审理,涉恶案件由庭长审理。通过各项方案、制度的有效落实,让磐石法院的各个部门面对扫黑除恶的工作能够快速找准工作方式,极大的提高了磐石法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效率,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让扫黑除恶工作真正的做到了提升人民群众福祉,为社会发展服务的目的。

紧密联系群众 从宣传上找广度

    司法为民、执法为民,磐石法院一直以人民利益为工作准绳、以人民口碑为工作要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磐石法院一以贯之的工作作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磐石法院的工作重点也不例外。自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磐石法院根据《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在法院门前的主干道上悬挂宣传条幅四条,设立永久性宣传展板两处;在烟筒山法庭和红旗岭法庭悬挂宣传条幅各两条;在立案大厅及两个法庭立案窗口设立群众举报箱,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册;在新浪、政府网站、磐石发布、本院公众号等平台发表宣传稿件13篇次,转发上级讲话及会议精神10篇次。在法院内网、外网上分别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定期编发、更新简报信息。旨在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力量,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打下坚实群众基础。

常态摸底排查 从线索上找深度

    磐石法院根据《线索排查活动方案》规定,建立王有朋院长牵头,其他业务庭主管院长配合的排查联动体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结合,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深入排查2015年以来我院各部门审理的案件,重点排查信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刑事案件,梳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目前,从2015年以来的1337件刑事案件中,暂排除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四条,包括虚假诉讼、“保护伞”等内容,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将线索排查表及相关材料移送至磐石市委政法委,其中一条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线索已经侦查机关调查属实,通过公诉机关移送磐石法院,该案即是摸排线索案件,又是2018年10月25日新刑诉法施行后磐石法院首例刑事速裁程序案件,现已由院长亲自审结。

    通过磐石法院全院上下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这项政治任务的高度重视、精准落实、广泛宣传、深度排查,勠力攻坚,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据了解,磐石法院在市委政法委及市扫黑办的领导下,与公检法司及纪委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多次参加会商研判工作会议,一方面,初核排查了全市涉黑涉恶线索36条,分别移交公安、纪委、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另一方面对李某某、辛某某,二个人疑似涉黑犯罪集体组织、涉恶犯罪团伙组织涉嫌多次多罪名案件,提前介入阅卷,与公安、检察机关交流意见,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建议。此外,今年磐石法院已受理公安部确定罪名的九类案件16件,其中聚众斗殴4件,寻衅滋事5件,开设赌场3件,敲诈勒索1件,非法拘禁1件,故意毁坏财物1件。已判决14件30人,未结2件。在全面扫黑除恶基础上,为全市整体大局稳定作出了有力贡献。
责任编辑:赵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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