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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富帅”男友竟是诈骗犯 女老板赔了感情又折了十余万
作者:邹建美 高岩  发布时间:2020-11-04 10:47:17 打印 字号: | |

在经营自家店铺时,女老板姜某交到了一个“有人脉”又“多金”的男友,不料仅在五个月内,就被男友以“做生意”为由,借走了十四万余元。直到姜某发现被男友“拉黑”,才知道,原来自己以为的甜蜜“爱情”竟然只是骗子“男友”的一场“爱情买卖”。

    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王某非法所得人民币十四万三千元,发还给被害人姜某。

天上掉下个“高富帅”


    姜某是一家干洗店的老板娘,店里的效益一直很好,在经营期间结识了常来干洗衣服的男士王某。王某来店铺时开着一辆奥迪,经常以“追求”为借口围绕在姜某身边,称自己在社会上拥有非常广泛、深厚的“人脉”。

    面对“有背景”又“多金”的王某,姜某没能抵抗住他持续甜言蜜语的“爱情攻势”,很快便与其确定了恋爱关系,尽管他们相识并不久。



借口“海鲜生意”频繁借钱



    某天,王某突然对姜某说自己有海鲜冻货的进货渠道,可以用超低价进到海鲜。虽然姜某对海鲜业务一点都不熟悉,但是碍于王某是自己的恋人。还是把自己多年的积蓄拿给了王某。5个多月来,王某相继从姜某手上获得进货款3次,共计14.3万元。
    5个多月的时间,14万多的海鲜款,姜某却连海鲜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心存疑虑的她开始追问王某。可每次,王某不是以“我正在联系货”,就是“我看到货了”为借口搪塞姜某,最后干脆对姜某说“我发生了意外”,便再不理会。


发现被骗选择报警




    得不到王某的可靠回复,接着又发现自己被“拉黑”,姜某此时才知道自己被骗,随后选择报警。

    磐石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王某接近姜某只为骗取钱财,骗取的14余万元已全部用于个人挥霍。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恋爱虽美好,可也要擦亮眼睛,遇到对方以各种名义借取高额钱财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受到欺骗。而那些起了诈骗心思的人也一定要及时打消念头,以恋爱为名骗取他人财物,不仅要受到道德舆论谴责,还会面临严厉的法律惩罚!


 
责任编辑: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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