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案
“4300就4300,我同意当庭付。当庭付!当庭了!”
近日,烟筒山人民法庭法官携手明城镇相关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费纠纷案件。王明与李四于2019年2月签订为期3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1年付清。然而二人对2021年2月之后的承包费支付与否各执一词,双方均无法提供证据。办案法官到村中了解情况,并邀请村内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在办案法官与工作人员的共同调解下,李四支付给王明一笔费用后实现当庭和解,是磐石法院“以身边人解决身边事”的又一实例。
婚姻调解案
今年,烟筒山人民法庭发出第一份“诉前调书”字号的民事调解书,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在对接明城镇某村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网格长向法官说明辖区内有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多次调解无果,法官得知此情况后,来到当事人家中,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此案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情况,调解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视频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
物业纠纷案
日前,烟筒山人民法庭受理了两家物业公司诉11名业主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和被告均在明城镇,遂决定上门开展巡回审理。庭审现场吸引了众多群众围观,法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庭审理,以案释法,现场为现场群众开展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课。
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磐石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着力增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